村乡村旅游振兴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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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乡村旅游振兴项目实施方案

 

 1

 项目类别:村级集体经济

  县财政振兴发资金展项目 (1 2021 年度 )

 实

 施

  方

  案

  项目主管单位:县振兴开发办公室 项目实施单位:县河口乡人民政府

  2021 年 6 月

 2

  一、 项目基本 概要

 1、项目名称:河口乡河口村乡村旅游项目

 2、项目地点:县河口乡河口村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财政振兴资金额度:30 万(其中配套基础设施 10 万元)

 5、项目建设期限:6 个月

 6、项目实施监管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实施单位:县河口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A

 委托实施单位:河口乡河口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B

 项目主管单位:县振兴开发办公室

 责任人:C

 技术依托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人:D 二、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补助方案

 1、建设地点及覆盖农户 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口乡河口村玛丽组达峰湾小组(县仙源红古茶责任有限公司旁边)。共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 14 户 61 人。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格 项目的建设内容为:修建活动室和办公场地、户外设备的购买以及蓄水池的修建等。

 三、 财政 振兴 资金支持环节、标准及额度

 项目投入财政振兴资金 30 万元。其中路灯 15 盏,LED 灯显示屏

 3 15 ㎡,投资 94500 元;修建活动室和办公室 80 平方米,投资 112000元;蓄水池修建 100m³ ,投资 101584 元。具体投资额度如下表:

 序号 工程名称 数量 单价 概算金额 备注 一 户外设备

  合计(元)

 其中:财政振兴资金(元)

 村自筹(元)

 农户投资(元)

  1 架设路灯 15 盏 5500 82500 74416

 8084

  15 盏*5500 元(间距 35 米)从河口街上到避暑驿站

 2 室外 LED 灯显示屏 15 ㎡ 800 12000 12000

 15 ㎡*800 元 二 修建活动室和办公室 80 ㎡ 1400 112000 112000

  三 蓄水池修建

 1 土方开挖 30m3 25 750 750

  2 石方开挖 45m3 48 2160 2160

  3 C25 砼 34.78m3 800 27824 27824

  4 C15 砼垫底层 8m3 600 4800 4800

  5 砂桨抹面 250 ㎡ 30 7500 7500

  6 钢筋 2.5 吨 2500 6250 6250

  7 管件安装 1250 米 20 25000 25000

 包含人工费用(从黄干组引到避暑驿站 )

 8 技工工资 90 天 220 19800 19800

  9 钢筋混泥土顶盖 30 ㎡ 250 7500 7500

  四 贫困户特惠贷入股资金

  690000

  690000

 合计

 998084 300000

 8084

 690000

 4

  四、 股本量化及准入条 件

 (一)

 股本量化

 项目以“村集体经济+农户”为发展模式。投入的财政振兴资金30 万元以村集体股本入股,但需平均分摊到量化到 2021 年脱贫贫困户作为股本金参与当年保底分红,量化股本金属集体所有,贫困户不享受分红后不能退回量化股本金,量化股本金将作为集体资产滚动振兴未脱贫户或本村公益事业建设。贫困户的入股资金 69 万元,3 年后由村集体经济归还信用社。2021 年脱贫贫困户占股 75.8%,入股贫困户占股 24.2%。项目运行后,本村贫困户、非贫困户均可继续入股。

 (二)准入条件

 1、依法组建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合法,可市场化运作的河口乡大坝村商品鸡养殖协会,有合作组织营业执照,符合集体经济章程、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办公场所,完善监事会、理事会等组织架构。建立河口乡大坝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制度,制定与贫困户建立相应的利益连接机制,签订专项振兴资金入股协议,使贫困户成为入股经营主体,享受红利。

 2、产权归属。本集体经济项目必须拥有绝对控股权,所投入的财政振兴投入资金及村集体入股的资产权属大坝村,任何个人不得占有和变更股权,并在章程与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中明确界定。

 3、规范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的入股、核算及分红必须在财政、审计等框架下进行,乡财政所负责全程监督项目运行。

 五、 与贫 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5 分红方式:实行贫困户“保底分红”和“利润分红”的方式,即:财政振兴资金覆盖的 2021 年脱贫贫困户实行“保底分红”;入股贫困户实行“利润分红”,且入股本金 3 年后由村集体经济归还信用社。具体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1、2021 年脱贫贫困户按“保底分红”:分红时首先满足贫困户的“保底分红”资金,每年按财政振兴资金的 6%保底分红。投入的 30万元财政振兴资金量化股本分红在 95%的贫困户脱贫后终止。

  2、入股贫困户按“利润分红”:按年纯利润(扣去保底分红后)60%提取,优先保证农户特惠贷入股本金,每年提取入股本金总和的50%用于三年后归还特惠贷的本金,不足时将运转经费扣除后的全部资金用于保证农户的特惠贷入股本金,并存入指定账户,要求三年内提满,到期后到信用社办理还款手续,不能用于奖金及补助资金的发放,用于村级运转经费不能超过利润的 5%。

  五、 项目实施主要技术方案

 (一)活动室和办公室修建的技术方案

  本工程以砖混结构为主。以模板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瓦工为主等,均按结构形式配备劳动力组合,预制构件吊装随需要进场,水电预埋、预留等穿插进行。工艺流程:定位放线-基础开挖-基础砌筑-砌墙-构造柱浇筑-梁板浇筑-装饰装修。

  (二)蓄水池建设的技术方案

 1、水池为深埋式; 2、池墙块石砼内块石不得超过 30%; 3、深底应开挖至坚硬基岩后再进行浇筑,若遇土基应在池底加填

 6 30cm 厚块石; 4、顶板采用 C20 钢筋,砼预制板封盖,除靠出水管侧预留一块预制板作为检查孔盖板外,其余盖板均要求对接缝进行防渗漏处理; 5、出水管安装距底板 5cm,排污管底部与清淤池齐平; 6、排污管需配相应口径的闸阀 1 个; 7、水池检查孔侧墙需预埋¢20 钢筋作为检修爬梯,垂直间隔25cm,水平长度 30cm,离墙 15cm; 六、 项目实施进度及安排

 1、2021 年 7 月至 2021 年 9 月:根据设计师的意见和建议,修建办公室、活动场所以及蓄水池。

 2、2021 年 10 月:路灯、LED 灯显示屏的购买及安装。

 3、2021 年 11 月,自查验收与申请县级验收。

 4、2021 年 12 月,完成资料的归档与装订。

 七、项目验收与后续管护措施

 (一)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户按规定完成建设内容后,项目村向项目牵头实施部门申请验收,项目牵头单位在收到河口村申请后应在 30 天内组织乡级自查验收,验收重点为避暑驿站主体工程、配套基础设施的完成情况,待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后申请县级验收。

 (二)后续管护措施 项目后续管护主要是技术服务与市场信息服务,在技术服务上由村镇中心负责对该项目的基础设施进行完善和维护;在市场信息对接上,由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帮助、引导、对接市场,保证

 7 项目的持续、稳定发展。

 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监管

 (一)资金管理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财政振兴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改革工作的意见》、《省财政振兴资金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县财政专项振兴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县财政专项振兴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报账制,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发生,强化领导,加大管理措施,严格执行报账提款制度,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专账专户,专人管理。

 (二)建设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制。将项目实施的范围、面积、工程数量、投资额以及项目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公示,即建前公示、建后公示、各项物资发放公示等,接受社会对项目实施的监督。二是严格国家、省、市及县的《财政振兴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制度,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项目逐级申报审批程序,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实施、决策、管理监督制,部门目标管理制,县跟踪审计制,档案资料专人保管制,同级财政、纪检监察机关项目审批后的备案制,责任追究制,实行中期评估与检查验收、绩效考评等。

 (三)档案管理 不断完善财政振兴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全程收集,事实与档案一致、一事一档、分类存放,长期备案”的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做到财

 8 政振兴资金项目实施情况一目了然。

 九、调度、检查

 (一)调度 1、建立工作机构。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保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乡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并明确各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职责,安排专门人员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管指导,实施过程中,乡领导小组对项目指标进行有效监管,保证项目按照实施方案严格推进。村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日常监管。

 组

 长:A(乡人民政府书记)

 副组长:B(乡人大主席)

 成

 员:C(乡纪委书记)

  D(乡武装部长,包村领导)

  E(乡党政办负责人)

  F(乡财政所负责人)

  G(乡村镇中心负责人)

  H(乡振兴工作站业务员)

  J(乡国土资源所所长)

  K(河口村支部书记)

  L(河口村主任)

  M(河口村 监督委员会主任 )

 2、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与分工 乡村镇中心:负责避暑驿站建设的全程技术指导。

 乡振兴工作站:负责项目组织申报,发挥牵头作用,全面协调各

 9 项目成员单位的工作;及时查找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建议;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和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等进行监管;收集、填报上级部门需要的数据、材料;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自查验收;组织接受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项目村: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日常监管,负责项目政策宣传、与项目户签定项目建设合同;安排专人建立项目档案资料,建立到户生产台帐,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财政所:按项目实施进度和报帐制度及时划拨项目资金,并对项目资金和配套资金监督管理。

 3、工作推进情况落实“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督查问效制度,按期推进项目建设。

 (二)检查 一是乡振兴工作站保证人力、物力,全乡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成效、进度、质量等,并留存痕迹资料。

 二是贫困村成立由村民代表组成的振兴项目实施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项目实施,确保项目阳光操作。

 三是乡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乡纪委将本项目列入重点督查目,确保项目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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