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乡镇政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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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镇政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乡镇政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乡镇严以用权意见和建议

  第一篇

  今年以来,宾川县检察院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为契机,围绕公正司法、规范司法行为这一工作主题,不断强化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着力从思想认识、办案流程、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落实严以用权的各项要求,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促进依法用权、阳光用权、廉洁用权。

  一是注重理念从严,树立正确的检察权力观。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以用权的“十个要求”,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部署。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主题实践活动和“为官不为”“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以反面警示案例为戒,不断深化对严以用权内涵的理解。广大干警牢固树立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思想和正确的检察权力观,坚持用“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严以用权突出体现在说话、办事、做人日常行为中,突出体现在执法为民、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这些具体要求上。切实做到坚定理想信念,心存敬畏,心中有责,依法办事、依法办案、依法监督。

  二是注重运行从严,强化检察权的自我规范。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明确单位内部各层级权限,明确各类检察

 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确保干警在履职中严格依法办事,不徇私枉法。在审查逮捕工作中,严把案件法律关、事实关、证据关,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客观公正。在公诉工作中,认真审查证据,严格履行“每案提审”、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等要求,做到捕得了、诉得出、判得了。在自侦工作中,认真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撤案、不起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中,健全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采取抗诉、立案监督、撤案监督、执行监督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监督。今年以来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无错捕、错诉情况。

  三是注重系统应用从严,加强对检察权的技术管控。把信息化技术手段运用于执法办案中,建立案件集中管理机制,按照“全员、全面、全程、规范”的要求,深度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干警严格按照系统设定的程序录入案件信息、办理案件、发送审批、文书制作、印章使用,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通过系统进行审核把关。每个办案环节都清晰可见,坚决杜绝系统外流转案件,有效避免了办“关系案”“人情案”以及违法办案、超期办案等现象。今年以来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理案件 586 件,审批案件 526 件,办结案件 456 件,制作法律文书 4238 份,省院、州院专项检查“两个系统”应用工作两次,给予了充分肯定。把案件质量作为依法办案的生命线,通过每季度的院务会,对各业务部门办案情况进行通报点评,并定期

 组织网上、网下评查和交叉检查。通过评查,促使每一名办案干警自觉针对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职责及所办案件开展自检自查,进行查缺补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规范司法言行、司法程序、司法标准、司法责任,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今年以来评查案件 200 余件,优秀率为 80%,无不合格案件。

  四是注重监督从严,完善检察权的监督制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检务督察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加强对立案、逮捕、撤案、不起诉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执法监督,对纪律作风、执法办案开展检务督察 20 次。深入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及权力寻租情形的发生。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机制,邀请州、县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 1 次,州人大调研组调研侦查监督工作 1 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评议出庭工作 5 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涉案财物专项检查 1 次,认真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建立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对 6 件劳动纠纷申请检察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在人民检察院案件公开网上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 296 条、法律文书 43 份、重要案件信息9 条。认真贯彻《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接待律师阅卷 19 人次,满意率 100%。加强“两微一端”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宾川检察”微博、微信及搜狐新闻客户端发布检察工作信息 40

 余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召开党组会议 15 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经费开支,召开检委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 25 件,重要事项 1 次,确保案件正确处理和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五是注重检察职能的发挥,依法用权促发展。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和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把检察工作主动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安排部署,检察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1至 10 月,审查逮捕案件 101 件 143 人,审查起诉案件 124 件 170人,对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作出逮捕决定,对姜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提起公诉。办理立案监督案件 19 件,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各类案件 86 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2 件 12 人,提起公诉 10 件 11 人。如,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白树江受贿案,经县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 12 年。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 55.7 万元。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针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情况,按照县级部门、乡镇、村(组)层级推进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思路,深入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村委会开展“小官贪腐警示录”巡回宣讲,取得良好效果。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连续三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和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完成攻坚扶贫“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检察队伍、执法办案、基础设施建设齐头并进,广大干警精神

 饱满,积极进取,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成绩,不断为法治宾川、平安宾川建设作贡献。

  第二篇

  今年以来,宾川县检察院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为契机,围绕公正司法、规范司法行为这一工作主题,不断强化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着力从思想认识、办案流程、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落实严以用权的各项要求,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促进依法用权、阳光用权、廉洁用权。

  注重理念从严,树立正确的检察权力观

  政治理论学习中,该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以用权的“十个要求”,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部署。开展 “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主题实践活动和“为官不为”“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以反面警示案例为戒,不断深化对严以用权内涵的理解。

  同时,广大干警牢固树立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思想和正确的检察权力观,坚持用“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严以用权突出体现在说话、办事、做人日常行为中,突出体现在执法为民、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这些具体要求上。切实做到坚定理想信念,心存敬畏,心中有责,依法办事、依法办案、依法监督。

 注重运行从严,强化检察权的自我规范

 结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该院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明确单位内部各层级权限,明确各类检察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确保干警在履职中严格依法办事,不徇私枉法。

  在审查逮捕工作中,严把案件法律关、事实关、证据关,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客观公正。在公诉工作中,认真审查证据,严格履行“每案提审”、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等要求,做到捕得了、诉得出、判得了。

  自侦工作中,该院认真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撤案、不起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中,健全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采取抗诉、立案监督、撤案监督、执行监督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监督。今年以来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无错捕、错诉情况。

  注重系统应用从严,加强对检察权的技术管控

  为把信息化技术手段运用于执法办案中,该院建立案件集中管理机制,按照“全员、全面、全程、规范”的要求,深度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干警严格按照系统设定的程序录入案件信息、办理案件、发送审批、文书制作、印章使用,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通过系统进行审核把关。每个办案环节都清晰可见,坚决杜绝系

 统外流转案件,有效避免了办“关系案”“人情案”以及违法办案、超期办案等现象。

  今年以来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理案件 586 件,审批案件 526件,办结案件 456 件,制作法律文书 4238 份,省院、州院专项检查“两个系统”应用工作两次,给予了充分肯定。

  案件质量是依法办案的生命线。该院通过每季度的院务会,对各业务部门办案情况进行通报点评,并定期组织网上、网下评查和交叉检查。通过评查,促使每一名办案干警自觉针对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职责及所办案件开展自检自查,进行查缺补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规范司法言行、司法程序、司法标准、司法责任,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今年以来评查案件 200 余件,优秀率为 80%,无不合格案件。

 注重监督从严,完善检察权的监督制约

  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检务督察的职能作用为抓手,该院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加强对立案、逮捕、撤案、不起诉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执法监督,对纪律作风、执法办案开展检务督察 20 次。

  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工作中,该院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及权力寻租情形的发生。

  同时,该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机制,邀请州、县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 1

 次,州人大调研组调研侦查监督工作 1 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评议出庭工作 5 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涉案财物专项检查 1 次,认真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此外,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建立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对 6 件劳动纠纷申请检察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在人民检察院案件公开网上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 296 条、法律文书 43 份、重要案件信息 9 条。认真贯彻《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接待律师阅卷 19 人次,满意率 100%。加强“两微一端”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宾川检察”微博、微信及搜狐新闻客户端发布检察工作信息 40 余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召开党组会议 15 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经费开支,召开检委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 25 件,重要事项 1 次,确保案件正确处理和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注重检察职能的发挥,依法用权促发展

  该院把检察工作主动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和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安排部署,检察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1 至 10 月,审查逮捕案件 101 件 143 人,审查起诉案件 124 件170 人,对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作出逮捕决定,对姜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提起公诉。办理立案监督案件 19 件,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各类案件 86 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

 案件 12 件 12 人,提起公诉 10 件 11 人。如,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白树江受贿案,经县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 12 年。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 55.7 万元。

  针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情况,按照县级部门、乡镇、村(组)层级推进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思路,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深入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村委会开展“小官贪腐警示录”巡回宣讲,取得良好效果。

  参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中,该院连续三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和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完成攻坚扶贫“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检察队伍、执法办案、基础设施建设齐头并进,广大干警精神饱满,积极进取,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成绩,不断为法治宾川、平安宾川建设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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