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诈骗整治工作落实方案(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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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诈骗整治工作落实方案(2022年)

养老诈骗整治工作落实方案

 

  2022 年养老诈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重点打击整治地区 (二)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 四、组织领导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二)全面排查摸底,积极发现线索 (三)整治虚假宣传,遏制养老诈骗行为 (四)查处“保健”类产品违法传销行为 (五)开展体验式销售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店监督检查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六、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4 月 24 日起至 5 月 7 日)

 (二)集中行动阶段(5 月 7 日至 8 月 30 日)

 (三)巩固总结阶段(9 月 1 日至 10 月 24 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三)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为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铲除养老诈骗违法行为的土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认真落实《杭锦后旗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强化日常监管抓常、抓细、抓长,多措并举化解存量风险,积极有效防范增量风险,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

 二 、 工作目标 加大排查力度,强化源头防控,切实提升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工

 作水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降低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积极有效管控变量,坚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推动我旗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 、 工作任务 (一 )

 重点打击整治地区 陕坝镇城区及城乡结合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打击力度,统一组织两次集中整治行动,其他地区要继续坚持露头就打,建立防范和预警体系,巩固打击成果,严防养老诈骗案件发生。

 (二 )

 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 重点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四 、 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深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决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具体负责本地区的工作。

 组 长:…(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社会与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社会与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广告监管股、网络监管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落实专项行动方案及组织部署,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联络,信息汇总报送,后勤保障等工作。

 五 、 工作措施

 (一 )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市监所要结合各自分工实际,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的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以及转办、处理、反馈、沟通等规章制度。加强与网信办、文化旅游局、卫健委、金融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

 (二 )

 全面排查摸底,积极发现线索 要积极发挥基层工作的一线优势,深入开展细致的排查摸底。重点摸排我旗范围内已登记的涉老“食品”、“保健品”经营店(药店、大型商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向社会发布举报电话,积极查找和及时发现养老诈骗行为线索,认真受理群众、媒体、网上举报线索,主动筛查经营活动可疑机构线索,不断提升摸排的精准性、全面性,同时,还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治,确保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 )

 整治虚假宣传,遏制养老诈骗行为 要坚决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类产品虚假宣传行为。检查各涉老“食品”“保健品”经营店(药店、大型商场)经营的食品、保健食品张贴的销售标签、宣传画是否明示或暗示有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四 )

 查处“ 保健” 类产品违法传销行为 整治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理。

 (五 )

 开展体验式销售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店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开展免费体验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保健用品店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进行体验;未取得经营资格或经营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夸大宣传医疗器械作用或适用范围等行为。

 (六 )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传销的重要举措,把宣传教育作为开展打

 击整治养老诈骗规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市场主体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着力提高老年群体的识别、防范能力。

 六 、 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

 安排部署阶段(4 月 月 24 日起至 5 月 月 7 日)

 制定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 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打击“坑老”保健品行为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设立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箱,发动群众和各经营户积极上报“坑老”保健品违法行为线索。加大对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的科普宣传普及力度。由保健用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室负责深入全县各社区开展保健品科普宣传活动,引导老年人远离会销场所,避免上当受骗。

 (二 )

 集中行动阶段(5 月 7 日至 8 月 月 30 日)

 各队、股、所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排查摸底的情况,各责任股所要落实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针对排摸的重点整治对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整治,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经营直至整改到位。对涉嫌违法的经营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形成“打、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三 )

 巩固总结阶段(9 月 月 1 日至 10 月 24 日)

 巩固工作成果,全面总结打击养老诈骗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并于 10 月 24 日前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七 、 工作要求 (一 )

 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室、队、所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要按照工作职责,有步骤有层次的安排部署,形成上下联动不留死角的工作意识,切实整治“坑老”违法行为,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二 )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各室、队、所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形成室所联动、室队联动的整体工作合力,彻底杜绝“坑老”顽疾,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三 )

 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突出对“保健”市场经营行为、“保健”市场营销行为的监管和“保健”市场消费权益的保护,重点是要对赠送小礼品、办理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等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主动查找案源,集中执法力量查办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针对投诉举报多、发现问题多、“保健”乱象突出的领域,集中力量重点攻坚。

养老诈骗整治工作落实方案

 

 养老服务诈骗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当前,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呈现组织化、职业化趋势。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以养老名义承诺高额回报,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为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高发势头,确保养老服务领域金融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民政部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民政厅有关通知要求,从 20XX 年 12 月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养老服务诈骗问题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要求,坚持防打结合、标本兼治,全面排查整治全市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早化解,从根源上防范和化解风险问题,到二十大召开前,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努力实现“三降一升”(全市养老服务诈骗案件明显下降、群众财产损失明显下降、社会危害程度明显下降、老年人满意度明显提升)目标。

 二、排查对象 一是养老机构(包括依法登记备案养老机构、已登记未

 备案养老机构);二是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包括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三是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

 三、排查内容 (一)普遍排查。所有排查对象均应排查以下内容:

 1、基础信息。包括兴办主体、分支机构(分公司)设立、服务网点、床位数量、收住老年人数量、营销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

 2、预付费。包括是否一次性收取老年人当月应缴费用 6倍以上大额预付费;是否以办理“会员卡”“贵宾卡”等名义,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是否承诺返还利息、提供增值服务、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对于存在上述行为的机构(场所),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3、违法违规。包括机构(场所)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是否因收费问题接到过投诉举报;机构(场所)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被纳入过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

 (二)分类排查。主要分两类组织排查:

 1、对已登记养老服务机构,需查明机构登记性质、设施性质、经营方式、备案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关联交易等经营

 风险、是否与其他公司签订协议、是否由其他公司对外与老年人签订销售协议等信息。

 2、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需查明对外宣传性质是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非营利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还是营利性的企业,以及是否收住老年人等信息。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 年 12 月下旬至 12 月底)

 各县区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信息共享,统筹协调推进。各县区养老服务诈骗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于 20XX 年 12 月 31 日前报送市局老年人服务科。

 (二)全面摸牌阶段(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 月 20 日)

 各县区民政部门迅速行动,对辖区内排查对象逐一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要将日常掌握的信息,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相比对,汇总形成排查对象清单。在排查过程中,要充分依靠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村(居)委会,形成排查合力。

 1、明确排查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有备案的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有服务场所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摸排。

 2、丰富排查方式。(1)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逐一上门排查,个别地区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排查的,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要询问入住老年人或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2)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如发改委信用网站可以查询黑名单,最高院裁判网可以查询诉讼情况,市场监管总局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可以查询关联公司等,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

 排查结束后,规范填写《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风险排查情况情况统计表》《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建立详细排查工作台账,由各县区民政部门汇总后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老年人服务科。市局将对各县区摸排工作进行调度和跟踪检查。

 (三)分类处置阶段(2022 年 2 月 21 日至 8 月底)。

 1.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 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按照民政部确定的 15 个风险隐患点,建立风险隐患登记从低到高“绿黄橙红”管控名单,及时报送当地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职能部门,视情节轻重,按照 8 类整治措施,依法依规做好协同分类处置工

 作。《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前报市局备案。

 (1)纳入“绿”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2)纳入“黄”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存在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情况,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要提示其经营风险,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

 (3)纳入“橙”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及时向属地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纳入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4)纳入“红”名单。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向属地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

 报,在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妥善安置老年人、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严密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涉嫌犯罪的,要直接移交公安依法查处。

 2.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 (1)已经收住老年人或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

 (2)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 年 9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

 各县区在全面分析摸排、及时依法稳妥处置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成效,综合研判辖区内养老服务诈骗的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和形成原因,研究加强后续防范、检测和预警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信息共享、风险排查、事件处置、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各县区排查处置工作总结与2022 年 11 月 20 日前报送至市局老年人服务科。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及时向委、报告工作进度,

 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向委、报告。要在当地委、统领导下,综合研判风险,按照“一院一策”原则进行规范整治,确保精准拆弹,实现风险软着陆。市民政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在老年人服务科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各县区要参照市局做法,把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工作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 2022 年工作重点,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是突出协作配合。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等协调机制的作用,对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政策制定、专项工作安排等,要互相警示提醒、加强会商研判。要与政法、公安、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等单位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配合做好非法集资的调查认定、定性定级、风险评估、后续处置等工作。要与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新增的经营范围中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要以本次摸排整治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

 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加大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减缓全社会“养老焦虑”。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梳理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要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要坚持宣传养老床位是用来养老的,不是用来炒的。要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信 F 和热线、官网网友留言中的问题线索,并依法妥善处置。

养老诈骗整治工作落实方案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重大意义 (一)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事业,深怀敬老之心、倾注爱老之情、笃行为老之事,对老年人特别关心爱护,强调让老年人老有所养、生活幸福、健康长寿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要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我们一定要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开展专项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年人的事,再小也要当大事。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剑指以老年群体为侵害对象的诈骗违法犯罪,就是要强化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向全社会释放匡扶正义、弘扬正气的强烈信号和鲜明导向,让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就是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三)开展专项行动是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现实需要。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很大,有的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网络知识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利用保健培训

 和产品推介、投资理财高额回报、直播陪护等手段设置陷阱、诱导消费,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就是要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三、总体要求 (一)确保打击成效。要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二)确保整治成效。要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各类风险。

 (三)确保教育成效。要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四)确保制度成效。要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把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工作效能。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和依靠群众,使专项行动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三)坚持法治思维。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确保专项行动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四)坚持突出重点。紧盯养老诈骗重大案件、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全力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

 得到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坚持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许骗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坚持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因地、因时、因事制宜,一类一策、一案一策,确保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六)坚持源头治理。边打边治边建,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又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七)坚持统筹兼顾。把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秦安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有力抓手,作为提升行业领域整治实效的有效举措,统筹兼顾推进,从严从细落实。

 五、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行动从 4 月中旬开始至 9 月底结束,围绕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关键环节,分四个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 年 4 月 14 至 4 月 18 日)

 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镇党委对专项行动作出行动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信息共享,统筹协调推进。

 (二)全面摸牌阶段(2022 年 4 月 16 日至 4 月 29 日)

 1.各村迅速行动,对辖区内排查对象逐一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要将日常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相比对,汇总形成排查对象清单。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确指引,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梳理总结摸底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诈骗手法,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

 2.丰富排查方式 (1)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逐一上门排查,组织村委会志愿者进行入户宣传,也可综合运用视频、电话、微信等方式。

 (2)对老年人或其代理人进行防养老诈骗宣传,通过讲解真实案例,将一些常见的诈骗手段通俗易懂地进行宣传,如告诉老人那些打着免费赠送鸡蛋、水果、小家电的幌子宣传公司的“保健产品”和“治疗药品”,夸大产品功效的诈骗;还有的诈骗分子以空巢老人为目标,在老年人面前装孝顺,“关心”、“照

 顾”老年人,通过“陪伴”赢取信任实施诈骗等。

 (三)依法打击和集中整治阶段(5 月 1 日至 9 月 15 日)

 集中力量加大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侦破和依法打击力度,坚决深挖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深入排查以养老为名的各种涉诈问题和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规范。每月 1 日前向镇专项办公室报送上月进展情况,9 月 14 日前报送本阶段工作小结。

 (四)总结提升和建章立制阶段(9 月 16 日至 30 日)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围绕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防范、打击、整治及成果巩固,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制定管理制度,固化行动成果,促进长效常治。9 月 29 日前,向镇专项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总结以及出台的规章制度等。

养老诈骗整治工作落实方案

 

 - 1 - 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将在全街道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紧盯养老诈骗重大案件、重点问题,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任务目标

 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重点突出四个方面任务目标。一是坚持依法严惩,要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养老诈骗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坚持专项整治,要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涉稳风险。三是坚持教育引导,要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

 - 2 - 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四是坚持长效常治,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组织领导

 为深入推进全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滦源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主要措施

 (一)抓紧开展宣传教育(6 月、7 月)。通过标语横幅、海报、电子屏、宣传册、讲座、宣传片等方式,发挥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覆盖广、传播快、成本低的优势,加强街道、村(社)层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解读各有关部门打击整治的政策法规、典型案例,通过多种形式,深刻揭露养老诈骗犯罪手法、表现形式和严重危害,提高专项行动社会知晓率、家庭覆盖率、群众参与率,让涉老反诈宣传家喻户晓。

 (二)深入开展摸排核查(6 月至 9 月)。坚持线上线下摸排相结合、走访排查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在全街道范围内对涉养老诈骗的问题开展多渠道、全面性摸排。同时做好上级专项行动专班交

 - 3 - 办的问题线索核查工作,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针对摸排和收集到的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三)强力开展专项整治(6 月至 9 月)。对梳理出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建立台账清单,加强对多发频发问题的重点整治。及时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

 (四)巩固提升整治成果(8 月、9 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挖整治与长效常治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及时将好的经验做好总结提升,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

 总结提升阶段: 2022 年 10 月上旬,约半个月时间。各村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议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保障,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专项行动。

 (二)压实责任落实。各村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压实地方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

 - 4 - 为本乡街道平安建设重点工作,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村及时汇报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各村要统筹好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 3个关键环节,紧密结合专项行动任务要求,做到衔接有序、突出重点、抓出实效。各村要将专项行动与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特别要把专项行动与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上为张营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在此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献言献策,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联系人:XX 联系方式:XX

养老诈骗整治工作落实方案

 

 - 1 - 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部署安排,从现在开始,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依法严惩,相关人员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实现识骗防骗宣传教育到位,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制度机制建立完善到位。

 三、工作步骤

 - 2 - 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关键环节。

 (一)宣传发动环节(从现在开始—6 月上旬)。通过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通过宣传教育,深刻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通过舆论引导,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严防恶意炒作。

 (二)打击整治环节(6 月中旬—10 月中旬)。约 4 个月时间,紧盯养老诈骗重要线索、重大案件、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进行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确保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三)总结提升环节(10 月下旬—11 月上旬)。约半个月时间,总结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坚持以建为本、正本清源,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坚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一是开展多元宣传。充分运用“多彩夏甸”公众号等,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

 - 3 - 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村居、进超市、进家庭、进养老服务机构,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二是畅通举报渠道。中央政法委在 12337 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并根据举报内容及时分流转交相关地方和成员单位查办;通过公安 110 群众举报等各方面线索,开通举报平台,建立健全滚动化线索摸排核查机制,不断拓宽线索渠道,有效提高线索甄别水平。(牵头部门:镇综治中心)

 (二)加强依法打击。按照“稳、准、狠”要求依法严打养老诈骗犯罪,依法对存案深挖彻查,对新案加快攻坚,对难案强化协作,确保打出声威。(牵头部门:镇派出所)

 (三)加强整治规范。坚持把开展整治规范工作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综合运用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等方式,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切实铲除表老诈骗的滋生土壤,统筹好老年人的安全保障、权益保障、精神关爱等各项工作,切实提升老年人服务水平,让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牵头部门:镇综治中心、镇民政办)

 - 4 - 五、工作要求 镇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宽广格局,以“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的为民情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抓紧启动、蹄疾步稳、主动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保障,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参照招远做法,在镇综治中心设夏甸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简称“镇领导小组”),镇领导小组要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社区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二)强化责任落实。镇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责,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坚持统筹推进。将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与相关工作紧密结合,统筹部署推进,提升工作实效。

养老诈骗整治工作落实方案

 

 住建系统整治养老诈骗方案

 根据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统一部署,为大力整治商品住宅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以及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行为,决定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实际举措,是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的有力行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部署要求,迅速开展相关工作,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维护好老年人合法利益。

 二、严厉打击骗老行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行为列为今年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对发现不具有房地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地产销售为主要目的,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地产等幌子,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要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监管等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街面巡查,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城市广场、公园、小游园等,对发现在城市建筑物、设施、树木等张挂、张贴、涂写、刻画养老诈骗宣传广告行为,第一时间拍照取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监管等部门。

 三、大力营造浓厚氛围。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要在当地专项行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全面深入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及措施,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内营造

 “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商品房销售大厅、经纪门店显著位置张贴防诈反诈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渠道。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物业服务区域内信息公示栏、楼栋入户宣传栏、电梯广告栏、业主微信群等平台,在各住宅物业小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立体式宣传。

 组织城管队员,特别是一线城管队员,学习专项行动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养老诈骗典型案例,掌握养老诈骗常见手段方式,提升一线城管队员对涉诈案件线索的敏感度。要在本部门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收集、及时移交涉诈案件线索。

 为落实省委政法 w 每月调度机制要求,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每月*日前,将本地区本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分别报送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和城市管理处。

养老诈骗整治工作落实方案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全国、全省、全市专项行动部署,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区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平安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伊滨、法治伊滨目标任务,以“三零”创建为抓手,以“六防六促”为载体,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效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专项行动开展工作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专项行动在区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分级组织实施,有效整合资源力量,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预防为主。认真分析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律特点,摸清实施犯罪的常用手法和惯用伎俩,主动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增强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相关犯罪发生。

 坚持依法打击。注重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开展,严格依法办案,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尽快形成有效震慑。

 坚持综合治理。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又整治行业管理问题,边打边防、边治边建,着力从源头上铲除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坚持突出重点。紧盯养老诈骗重大案件、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全力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坚持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诈骗引发的矛盾问题和风险隐患要认真研判,区别对待,因时、因地、因事制宜,一类一策、一案一策,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三)目标任务。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相关措施,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追缴一批涉案资金,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涉诈问题,规范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封堵一批涉诈黑灰 APP 网站,有效防控养老诈骗引发的风险隐患;推出一批户外预防养老诈骗的宣传广告、图像展版,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播放一批网上防养老诈骗视频短片,

 以案说法,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群众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法律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具体措施。

 (一)深入开展宣传发动。一是扎实做好养老防诈宣传教育。由区法制信访局牵头,区宣传办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媒体以及各行业宣传广告等,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迅速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并通过入户走访,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突出易受骗人群,加强重点宣传引导,根据查办的真实典型案事例,主动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和惯用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二是积极营造正确典论导向。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要通过实地走访、案件受理和信访接待等方式,及时向受诈骗群众讲清养老诈骗的形势和危害,讲清发生相关案事件的原因和责任,引导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主动争取各方面对开展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各级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报道要从严把关,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一旦发生重大敏感问题,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打好主动仗。对出现的

 负面典情,及时加强引导管控,防止恶意妙作。三是主动受理和查处养老诈骗举报线索。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法制信访局设立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用信箱和电子邮箱。各镇也要设立相应举报平合,确保受骗群众有畅通的举报渠道。区专项行动办公室将每月 2 次,向各镇各有关部门转办智能举报平台和省、市专项举报平台受理的养老诈骗相关线索。各镇各有关部门对收集、交办的线索,要组织工作专班,尽快核实查办,并每月报告一次办理进展情况。重要线索将随时交办,并快速反馈交办结果。区直各成员单位要跟踪掌握本级和本系统线索办理情况,加强对下指导,对重大线索加强督办。在案件核实查办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并落实对举报人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二)严厉打击诈骗犯罪。一是迅速组织专项打击。区公安分局要加强对当前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的专题研究,准确把握此类犯罪规律特点,抓住关键要害,开展精准打击。要主动发现挖掘线索,把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活动和项目作为重点摸排对象,及时发现养老诈骗线索,同时要把打击养老诈骗与打击其他电信网络诈骗结合起求,更多获取相关情况信息,为开展精准有效打击提供可靠依据。要迅速组织案件查办,对自身受理和上级交办的线索,要建立工作台账,迅速组织专门力量,快速进行侦办,尽快形成有效震慑。对重大敏感案件线索,特别是可能与涉黑恶犯罪交织的线索,要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

 度,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严惩涉黑恶违法犯罪。二是快速起诉审结案件。区检察院、区法院要加强与区公安分局的协调对接,及时通报情况,及时统一执法思想,统一执法尺度,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集中专项行动期间,在事实认定清楚的基础上,快诉、快判一批案件,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每一起案件办理都经得起考验。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妥善处理解决问题。三是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政法机关对立案查处的案件,要加强统一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主动与民政、卫健、住建、市场监管、银保监局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资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主动挽回受害人员损失。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办案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涉案资金和资产处置的监督检查,防止涉案资产损耗和流失,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主动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加强养老诈骗风险评估。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开展对养老诈骗引发不稳定问题和苗头的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涉众型群体风险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风险隐

 患,要逐级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综合评估,逐一确定风险等级,列出风险管控名单。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落实风险预警措施,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风险可控。二是坚持区别对待。在专项打击治理排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欺诈老人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警示和约谈,要求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清退资金,并运用多种综合手段督促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三是主动防控矛盾处置风险。各镇各部门要把打击治理养老诈骗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大局稳定结合起来。各镇各部门要及时向受骗人员通报案件进展情况,统筹做好思想引导、资金清退和帮扶救助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提前制定应对方案,按照“一案一策”要求,逐一化解矛盾风险;对发生聚集上访苗头和其他突出意外风险的,要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和应急管控措施,快速妥善处置,严防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

 (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坚持持续防范打击。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作为长期工作来抓,与防范打击其他网络电信诈骗和正在开展的基层“三零”平安创建和“六防六促’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长久发力,建立动态排查发现机制,及时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着力从根本提升防范打击效能。二是加强重点行业整治。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任务,主动加强行业整治,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发生。区宣传办和区公安

 分局重点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 APP 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和账号;区社会事务局重点整治养老领域涉诈风险隐患,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的活动和场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伊滨分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加强土地用途监督管理;区城乡建设局重点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老人购房和消费,非法侵占群众利益问题;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重点整治老年人在旅游、购买艺术品消费中的涉诈问题;区卫健办重点整治和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无资质诊疗骗取老人钱财问题;区市场监管局重点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问题;区工信科技办重点整治各种以养老名义实施集资诈骗问题,指导协调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依法认定、查处、取缔工作,协调推动防范和处置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工作。通过开展行业整治,斩断和堵塞实施诈骗的途径和通道,捣毁和拆除实施诈骗平台和场所;区群工作部要注重指导各级工会和妇联组织,及时排查发现挂靠在所属单位的经营养老服务的涉诈问题,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整治。三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镇各部门针对在打击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矛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主动查找工作中的问题短板,及时制定完善措施,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各项制度,全面提升服务和监管效

 能。要强化法治保障,完善行刑衔接、线索通报、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工作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实现“不能骗”“不敢骗”“骗不了”。

 三、方法步骤 (一)组建工作专班。由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区专项办”),由成员单位组成。专项办内设综合、打击、整治、宣教等 4 个专项工作组。区专项办主任由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 4 个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二)建立协调机制。区专项办具体负责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各专项工作组要根据全区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各专项工作阶段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具体制定本部门和行业系统具体工作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落实措施。区专项办建立信息报送、专项研判、检查调度、工作通报、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远行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三)把握步骤环节。按照全国统一部署要求,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分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 3 个环节组织实施。宣传发动约半个月时间,通过加强宣传、发动群众、摸排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可靠依据。打击整治约 5 个月时间,主要任务

 是集中各方面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风险隐患进行有效整治和规范。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主要做好总结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等工作。专项行动 3个环节可以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确保整体工作连续有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领导重要指示要求,主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积极为的二十大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高度对待专项行动开展。要及时统一思想,反时传达贯彻。迅速启动工作,各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掌握了解情况,加强安排部署,主动为专项行动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细化方策。各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全区方案要求,对专项行动四项措施所涉及的具体工作,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分方案,以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目标化考核为手段,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抓好工作结合,将专项行动主动融入“三零”平安创建、“四治融合”、确保“五个不发生”和“六防六促”重要措施之中,努力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三)强化督导。区专项办将适时对各镇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开展视频调度、调研督导、评价评估,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效果。各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面掌握情况,特别是紧盯案件线索办理和工作措施落实,对上级交办的工作和线索,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区直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镇和行业系统工作的指导,准确掌握动态,切实履行责任,有效推动工作。

 (四)落实责任。各镇各成员单位要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

养老诈骗整治工作落实方案

 

 - 1 -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从 2022 年 4 月起至 2022 年 10月中旬,在全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我镇按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以民为本、运用法治思维、突出重点、分类处置的工作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措施并举,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防范化解养老领域非法经营涉稳涉众突出风险隐患,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从 2022年 4 月中旬开始,结合工作职责,从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行政执法监督三个方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 2 - 副组长: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综治专干 XX 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协调开展、信息上传下达等工作。

 三、任务分工 1、司法所:结合 5 月农村法治宣传月、“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扫黑除恶集中宣传等活动。开展涉老反诈宣传进村(社区)、进家庭,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2、民政办:通过宣传册、张贴标语、设立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对象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老人的识骗防骗能力。

 3、综治办:每月开展一次涉及养老诈骗矛盾纠纷的专项排查和化解工作。

 4、村(社区):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普法宣传、专项排查等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宣传志愿者等力量作用,加大对留守、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走访宣传。

 5、派出所:加强办案力量,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

 - 3 - 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召开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出台工作方案,建立有关工作机制。

 2、实施推动阶段(2022 年 5 月-9 月)。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涉老反诈骗专项行动普法宣传、专项排查等相关工作。

 3、总结提升阶段(2022 年 10 月)。对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精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不断完善,形成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是推动全区社会持续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手段,各村(社区)充分认识开展涉老反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各负其责,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加强协调和信息报送。每月 20 日前,各村(社区)将涉老反诈宣传工作情况、当月工作小结及《线索摸排表》报镇综治办,重要线索可随时上报。

养老诈骗整治工作落实方案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通告

 全乡广大人民群众: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以及省、市和县委有关部署要求,我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月底,在全乡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着力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打击范围 重点对以提供“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养老领域涉诈乱象问题,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等进行打击整治。

 利用互联网、手机 APP 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 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 已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虚假或扩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承诺投资回报等,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以免费旅游、康养体检、保健品推广、食品药品赠送等名义招徕旅游者,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的行为;

 “食品”“保健品”等领域,制售伪劣商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以及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以高额回报、预付打折、还本付息等为诱饵,面向老年人群体实施的非法集资活动。

 二、举报方式 举报平台:*(扫码登陆举报平台,点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入口)。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寄送举报信件至*县民政局(*县城*大道*号),邮件发送至*,邮编:* 三、举报须知 举报受理内容为涉及养老诈骗方面的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

 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请按照*举报平台相关页面提示和工作人员指引提供举报信息。希望广大群众对工作、生活中发现的涉嫌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进行积极举报,提供相关线索,我们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依法严格做好举报人个人信息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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